市人大常委会《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烟台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第二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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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海洋生态环境、海洋牧场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安排,7月3日—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士友带队,赴莱山区、牟平区、高新区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执法检查组围绕两部条例执法检查内容清单、重点行业领域及问题清单,先后在牟平区实地检查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置项目问题整改现场、孔记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养马岛中心渔港,在高新区实地检查烟台东耀水产有限公司非法养殖问题整改现场、烟台自然博物馆西侧沙滩、九仙云海洋渔业数据服务平台,在莱山区实地检查耕海一号海洋牧场码头、逛荡河大桥西北侧雨洪排口、马家都河沿线污水管网,与相关单位、企业负责同志现场交流,并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三地海洋生态环境、海洋牧场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检查组有关专家、代表在会上交流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专业性高、针对性强的意见建议。

      潘士友充分肯定了莱山区、牟平区、高新区在贯彻落实海洋生态环境、海洋牧场两条例方面取得的成效。强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法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有序发展海洋经济。要切实履职尽责担当,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企业全面落实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牧场管理的法律责任,确保条例执行不落空。要做好执法检查“后半篇文章”,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动态巡查,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类破坏海洋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烟台人大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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