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山东省《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即将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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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会同海洋处在济南组织召开了《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专家审查会,省农业农村厅渔业与渔政管理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邀请了生态环境部标准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院黄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海洋大学等单位的1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作为《标准》编制单位汇报了制定背景、工作过程、控制指标选择及限值确定依据、与其他相关标准对比情况、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征求意见及反馈情况等。

      经质询与讨论,专家组认为,《标准》中对海水池塘和工厂化养殖等封闭式养殖行为,在污染物控制指标及限值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达标判定及实施与监督等方面做出的要求科学合理,符合山东实际,具有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一致同意通过技术审查。
      下一步,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将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做好报批准备。
      我们来看一下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文本:
来源:水环境与水生态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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