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开门红,烟台环保“二十条”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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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9日,全市重点项目推进暨挂图作战指挥部动员会召开,开启新春“第一战”。抓项目、促发展,关键在落实。市生态环境局迅速反应,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2月13日印发《烟台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的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二十条》),推出6方面20条具体措施,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助推产业转型,并明确提出环境绩效A级企业在重污染应急期间不停产限产、“白名单”柴油车免于定期排放检验等方便企业、方便市民的务实措施,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开门稳”,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对照重点项目,列出服务清单

      在全市吹响高质量发展号角的关键时期,烟台出台“二十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十条’是在周密严谨的调研和科学部署的基础上出台的。”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王德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二十条》制定过程中,紧密结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重大战略部署和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部署安排,同时还考虑到烟台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可以说是一份比较全面、详细的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意见了。”

      此次出台的《二十条》,注重多措并举。既提出要加强环评服务和环境要素保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支撑,也提出要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产业、拉动环保有效投资,直接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还提出要强化降碳减污和帮扶指导,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空间,不断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

      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是全省工作重点,为此,《二十条》将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放在首位,聚焦今年烟台37个省重大项目和400个市级重点项目,列出环评服务清单和管理台账,提供精准“一对一”服务。

      《二十条》提出,“明确服务企业联络员,提前介入,定期调度项目环评进展,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开工建设遇到的困难问题,主动帮扶指导。完善绿色通道,实行上门服务、即来即审、并联提速,强化跟踪问效。”

      今年,烟台将加强环保政策咨询服务,持续实行环评“打捆审批”,开启环评受理“窗口前移”新模式,方便建设单位“就近办”,推进多个事项“集成办”,督促全市产业园区编制年度跟踪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使用。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编制《烟台市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打造莱山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培育壮大生态环保产业龙头骨干企业。持续推进“环保管家”和“环境医院”服务模式创新,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加快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降碳减污,为高质量发展腾空间

      政策措施的出台,根本的出发点在于结合实际。此次出台的《二十条》紧密结合烟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部署安排,加强要素保障、拉动有效投资。

      《二十条》明确提出,“强化降碳减污,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空间”。

      下一步,烟台将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深度治理,全方位促进大气污染物减排,释放发展空间。一季度,启动实施低效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工程。2023年年底前,完成水泥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

      推动重点流域“保水质、增颜值”。一季度,印发《烟台市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及监管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全年力争建设2处以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以渤海海域、国控入海河流为重点,推进全市入海河流总氮有效管控。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一季度,明确2023年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清单,重点整治水源地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沿河沿海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行政村。

      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每季度在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hbj.yantai.gov.cn)发布更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公开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核准经营方式、核准经营类别等信息,保障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充足和渠道畅通。

      《二十条》的出台,对烟台的产业转型升级将带来积极影响。

      烟台明确,将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提升总量指标供给质效,建立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统筹保障机制,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控,对于新上“两高”项目实行碳排放指标市级调剂,优化VOCs排放治理措施等,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此次出台政策措施,将更有效保障企业发展。尤其提出,指导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创建环境绩效A级,A级企业和引领性企业在重污染应急期间不停产限产,可以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在财政金融保障方面,《二十条》也给予明确。今后,烟台将督促指导区市及时将2023年中央提前下达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至项目,配合市财政局尽快下达2023年度市级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组织地方督查激励对象评选,对受到激励的区市,市级在安排污染防治资金时予以奖励。

列入“白名单”柴油车免于定期排放检验

      出台《二十条》,结合了烟台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十条》依托大气、水、农村、固废等领域污染治理和重点领域降碳增效措施,积极探索多层面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有效模式,推动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和碳排放指标向效益好、污染少的绿色低碳行业企业和重大项目流动。围绕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产业,烟台将编制《烟台市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打造莱山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培育壮大生态环保产业龙头骨干企业,持续推进“环保管家”和“环境医院”服务模式创新,加快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推进龙口市北河EOD模式试点项目、海阳市EOD模式试点项目建设,组织有关区市积极申报争取新一批省级EOD模式试点。

      根据《二十条》,市生态环境局将强化帮扶指导,开展生态环保科技帮扶活动。全面落实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白名单”管理制度,“白名单”车辆免于定期排放检验。下一步,烟台还将加强监督执法帮扶,健全完善“自动监测和电量监管全程监控+问题线上整改审核”的闭环非现场执法体系,推进智慧监管执法系统本地化,切实加强环境安全防控。

      对于此次《二十条》,业内专家也给予充分肯定。烟台大学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副教授王婧表示,当前,烟台正全力冲刺GDP过万亿,在此形势下政府部门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导向性非常强,含金量也高,聚焦市场需求,突出服务保障,可以助力烟台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来源:烟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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