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报道 | 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全力做好技术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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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实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这一年 全力支撑做好攻坚战行动方案等顶层设计

      海洋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先后支撑编制印发《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驻点帮扶工作方案》《〈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指南》以及《重点海域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技术支持专家组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系统形成打好攻坚战的制度体系。

      攻坚战行动方案聚焦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等三大重点海域,涉及沿海8个省(市)和“2+24”沿海城市。以相关海域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强化陆海统筹,以重点海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攻坚成效,推动全国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沿海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攻坚战行动方案就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入海河流水质改善、沿海城市污染治理、沿海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海水养殖环境整治、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岸滩环境整治、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部署实施8项行动,并部署开展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监管能力建设以及推进美丽海湾建设两方面任务。

      目标到2025年,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三大重点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较2020年提升2个百分点左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稳步推进,省控及以上河流入海断面基本消除劣V类。滨海湿地和岸线得到有效保护,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响应能力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全国示范价值的美丽海湾。

这一年 全力做好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等技术帮扶

      海洋中心组织多部门近100人聚焦攻坚战工作部署,并专门抽调35人形成驻点帮扶和专项帮扶团队,切实做好辽宁、河北、浙江等3个省份驻点帮扶,以及排污口和入海河流2个专项帮扶等方面工作,与相关厅局层面对接会商10余次,组织全国沿海开展技术交流培训1次。

      帮扶团队立足于“四个清楚”,一是要对重点城市陆海生态环境基本情况要清楚,二是对帮扶地市和阶段进展要清楚,三是要对帮扶组各时期工作重点要清楚,四是要对帮扶的预期目标和成效要清楚,以切实帮助沿海地方解决实际难题为目标,走遍三省11个沿海地市,现场驻点约2000人·天。

来源: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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